我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09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

日期: 2009-12-24 点击: 152 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广大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根据《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及中央、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东莞市2009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考试的内容主要为《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

工作人员正在认真填写学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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