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4,口径19,底径10.5
文物说明:这件瓷盘形制规整。通体内外皆施霁蓝釉,色泽靓丽匀净,口沿处露白釉,形成经典的“灯草口”。外底青花篆书“大清雍正年制”六字三行款,字体工整。
这是一件官窑器,由景德镇御窑厂烧制。御窑厂是明清两代为供应宫廷所需瓷器而设的机构。明洪武年间始设于江西景德镇。明代一般由宦官充任督陶官;清初由工部、内务府派员,或由江西巡抚主管。乾隆以后,以饶州同知、景德镇巡检司监造督运,遂成定制,所产瓷器称“官窑器”。
清 竹雕“竹林七贤”图凉筒
中华民国金漆彩绘九儒图梅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