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纵17.3厘米,横21厘米
年代:中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
该证书左右对折,正面为繁体行书“壮丁训练证书”,背面为具体的时间:“中华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一日。”,并盖有公章(已漫漶不清);正文正上方印有国民党党徽,正文内容为:“查东莞县社训总队第二区智和乡社训队(第二大队第七中队)队员麦满流,现年十九岁,广东省东莞县麦屋乡(街)人,曾受基本教育第一次训练期满,特予证明。”(原文无标点)落款署名为“兼总队长黄启光,副总队长颜琦”。证书左边栏目设置比较详细,共分基本教育、正规教育、复习教育三大类,同时还设有训练次数、期满年月、受训地点、成绩、特殊技能等相关内容。证书左上方设食指指纹按印处。从表格中可以看出,麦满流是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二月二十日完成训练,受训地点是麦屋,成绩乙等。
国民政府根据《兵役法》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8月30日明令征集国民兵,同年9月又发布《战时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编成办法》。麦满流当时正是响应国民政府号召,积极投身壮丁训练,随时准备参加抗日战争。
总队长黄启光,广东台山人,1937年7月至1938年8月任东莞县县长。副总队长颜琦(生卒年不详),又名颜奇,广东潮汕人。毕业于国民党庐山中央训练组,少校军衔。1937年,任东莞县社会壮丁训练总队(简称“县社训总队”)副总队长,任期配合共产党开展抗日活动,推荐曾任共青团上海闸北区委宣传部长的何与成担任县社训总队政训员,并接受共产党员到社训总队受训,使壮丁常备队逐步成为一支共产党掌握的战斗力较强的东莞地方抗日武装。
1938年夏,中共东莞中心县委成立后努力做好国民党社训总队的统战工作,通过何与成争取了有爱国思想的社训总队副总队长颜琦。中心县委通过统战工作,以东莞县社会壮丁训练总队的名义,组建了“东莞抗日模范壮丁队”(简称模范队)。颜琦参与指导模范队开展军事训练,且同何与成一起指挥和参加了著名的榴花战斗。模范队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在华南地区建立的一支人民抗日武装,也是东江纵队前身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东江纵队的创建、发展壮大作出了重要贡献。
壮丁训练证书对于研究民国时期兵役制度以及抗日战争时期地方武装的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